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和終止第二十八條稅務師承辦代理業務,由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統一受理,并與被代理人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委托代理協議書應當載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應明確的內容,并由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第二十九條稅務代理人應按委托協議書約定的代理內容和代理權限、期限進行稅務代理。超出協議書約定范圍的業務需代理時,必須先修訂協議書。第三十條稅務代理期限屆滿,委托協議書屆時失效,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稅務師已死亡;(二)稅務代理人被注冊其資格;(三)稅務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規定辦理代理業務;(四)稅務代理機構已破產、解體或被解散。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體;(二)被代理人授意稅務代理人實施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稅務代理的法律責任一般被分為委托方的法律責任以及受委托方的法律責任。中山一般稅務代理人工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和《合伙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確認批準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中介組織。不允許自然人或注冊稅務師以個人名義承接稅務代理業務。有限責任制應具備的條件:(一)有3名以上符合發起人條件的發起人;(二)有10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者;(三)注冊資本30萬元以上;(四)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五)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稅務師事務所的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三)為事務所的出資人;(四)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五)年齡在65周歲以下;(六)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稅務師事務所的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二)在事務所執業,并且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工作;(三)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稅務代理關系責任編輯稅務代理的相關法律關系主要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委托代理記賬稅務師辦理納稅事宜。個人稅務代理電話在相應的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后果都應當直接歸屬委托方。
健全稅務代理制度稅務代理即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法規限定的代理范圍內,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目前,我國多數稅務代理機構與稅務機關有著較大聯系,為促進稅務代理事業更好發展,稅務代理機構應依照行業性的統一管理,在代理范圍、收費標準、服務質量等方面逐步規范,并逐漸成長為執業、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社會中介組織。構建稅務風險預測系統1.明確納稅利在實際的稅務管理過程中,稅收往往只注重納稅人需履行的依法納稅義務,對納稅人的權利則較為忽略。受市場經濟的影響,人們不斷提高對納稅權利的關注度,為實現任何經濟個體能從繳稅安排中獲益,應對納稅人的權利加以明確。2.正確評價稅務風險評估預測稅務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化解風險,是防范企業稅務風險的關鍵。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應積極識別和評價企業未來的稅務風險,綜合利用各種分析方法和手段,、系統地預測企業內外環境的各種資料及財務數據。比如分析稅務風險的可能性、嚴重性及影響程度,以了解稅務風險產生的負面作用。3.適時監控稅務風險以正確評價稅務風險為基礎,企業還應加強對稅務風險的適時監控,尤其在納稅義務發生前。
稅務代理是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涉稅事宜。可以辦理稅務代理業務的是注冊稅務師事務所,它是經國家稅務總局審批成立,具有涉稅服務與涉稅鑒證雙重職能的社會中介機構。稅務師事務所的注冊稅務師是經國家統一考試確認的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了解經濟法律法規,掌握財務會計知識,熟悉稅收政策的特長,幫助納稅人提高辦稅質量,降低稅收成本。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包括:1.代辦稅務登記、變更、注銷手續;2.代辦除增值稅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為小企業稅發票(經過審批的事務所);3.代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或代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報告;4.代辦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5.制作涉稅文書;6.代納稅人進行納稅審核;7.建賬建制,辦理賬務;8.代理申請行政復議;9.開展稅務咨詢和受受聘擔任稅務顧問;10.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產生一定的委托方以及受托方之間所存在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關系。
納稅人應當詳細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相關的資料包括會計賬簿、憑證、報表及相關的章程、協議、合同、證書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稅務代理工作報告和涉稅文書稅務中介機構提供稅務代理服務應提供交付終的工作成果即稅務代理工作報告或涉稅文書。稅務代理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標題;委托人名稱;代理事項的具體內容、政策依據;代理過程;存在的問題及調整處理意見或建議;代理結論及評價;有關責任人簽字、蓋章。委托人取得的稅務代理報告,應由承辦的執業注冊稅務師簽字,并加蓋稅務師事務所公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終止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稅務代理有利于完善稅收征管的監督制約機制。廣東便民稅務代理方案
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服務活動。中山一般稅務代理人工服務
代理記賬則是依據《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開展業務的。業務范圍不同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代理記賬是指受托對企業進行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會計工作。法律后果不同稅務代理行為是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進行的,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稅務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代理記賬則要承擔約定范圍內的法律責任。資格要求及認定不同稅務代理資格認定由稅務機關認定頒發;代理記賬資格由財政部門認定頒發。以上為稅務代理與代理記賬區別的簡要說明。在現實生活中,企業對代理機構進行選擇,還應從自身財稅服務需求出發,辨別服務類型,進而選擇專業稅務代理或代理記賬機構進行業務委托!相關閱讀推薦:公司稅務注銷流程企業稅務注銷注意事項掌握這4種節稅方案,就不用再為找票抵稅煩惱了什么是附加稅附加稅的運用為什么公司要做稅籌?中山一般稅務代理人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