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和終止第二十八條稅務師承辦代理業務,由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統一受理,并與被代理人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委托代理協議書應當載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應明確的內容,并由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第二十九條稅務代理人應按委托協議書約定的代理內容和代理權限、期限進行稅務代理。超出協議書約定范圍的業務需代理時,必須先修訂協議書。第三十條稅務代理期限屆滿,委托協議書屆時失效,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稅務師已死亡;(二)稅務代理人被注冊其資格;(三)稅務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規定辦理代理業務;(四)稅務代理機構已破產、解體或被解散。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體;(二)被代理人授意稅務代理人實施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申請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延期繳稅。南山區公司稅務代理報告
《稅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這是稅收法律賦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一項權利。一、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下列事項可以委托稅務中介機構代為辦理;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2.辦理除增值稅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4.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5.制作涉稅文書;6.審查納稅情況;7.建賬建制,辦理賬務;8.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9.稅務行政復議手續;10.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納稅人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前彌補虧損以及核銷財產損失時,可聘請稅務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并出具鑒證報告。二、納稅人委托稅務代理的具體程序1.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應當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稅務師事務所自愿受理為前提。委托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委托代理意向后,稅務師事務所應派人對委托人的基本情況及委托事項進行了解。委托人也應對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能力和水平進行了解。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事項應該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符合《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規定的業務范圍。清遠一般稅務代理電話稅務代理作為民事代理中的一種委托代理,主要特點表現如如下幾個方面。
即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因此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依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的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收)稅務登記,領取代扣(收)稅款證書。例如,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受托發放收取利息的金融機構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對于個體運輸業戶及社會零散車輛應納的稅收,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是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都應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稅務登記。代理扣繳義務人申報辦理代扣代收稅務登記時,首先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稅務登記報告書》,經稅務機關審核后應如實填寫《代扣(繳)稅務登記表》,并領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登證件。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所在地稅務機關填發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其基本內容和程序如下:,納稅人向營業地稅務機關提交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向稅務機關報驗登記。第二,營業地稅務機關將納稅人提交的“證明單”的第二聯和第三聯與其經營情況核對,查實無誤后。
稅務代理(TaxationActing)目錄1稅務代理定義2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3稅務代理的形式和應遵循的原則4稅務代理的一般程序[編輯]稅務代理定義稅務代理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從世界各國推行稅務代理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稅務代理有兩種基本模式:一是以美國和加拿大為的松散性代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從事稅務代理的人員分散在有關從事公證、咨詢事務的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稅務當局不對稅務代理人進行集中管理,不進行專門的資格認定,不要求組織行業協會。在這種模式下,稅務代理業務及稅務咨詢業務往往是由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兼辦,沒有專門的稅務代理人員。二是以日本為的集中性代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對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人員有專門的法律管理,對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資格認定、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同時還設有專門的工作機構和督導稅務代理業務的、介于官方與民間之間但又為官方所領導的行業協會。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7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具體來說,稅務代理就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
稅務代理人是指具有豐富的稅收實務工作經驗和較高的稅收、會計專業理論知識以及法律基礎知識,經國家稅務總局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準,專門從事稅務代理事務的稅務師。中文名稅務代理人屬性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單位或者個人范圍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相關法律成立單位逃稅罪(1)委托人授權稅務代理人全權處理稅收事務的,稅務代理人的逃稅行為應當視為委托人的逃稅行為;且成立單位逃稅罪,稅務代理人成為單位逃稅罪的直接責任人員而應受處罰。(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各項應稅事實資料無誤,但稅務代理人單方面逃稅而事后又為委托人所追認的,委托人構成逃稅罪,稅務代理人構成逃稅罪的共同犯罪。(3)委托人提供虛假的應稅事實后授權稅務代理人全權處理稅收事宜,代理人按照虛假的事實進行稅收處理,仍構成委托人逃稅罪,責任由委托人自負;稅務代理人明知應稅事實虛假而進行稅收處理的,可以成立逃稅罪的共同犯罪。建賬建制,辦理賬務。河源一般稅務代理收費標準
開展稅務咨詢、稅務業務培訓。南山區公司稅務代理報告
因此,稅務代理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原則,以服務為宗旨,正確處理征納矛盾,協調征納關系。在稅務代理過程中,既要對被代理人負責,又要對國家負責,代理行為既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適用范圍稅務代理的范圍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允許稅務代理人從事的業務內容。盡管世界各國所規定的業務不盡相同,但其基本原則是大致一樣的,即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主要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委托的各項涉稅事宜。《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規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務代理: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4.辦理除增值稅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5.辦理納稅申報和扣減稅款報考,6.制作涉稅文書,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9.審查納稅情況,1.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11.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發票,1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除此之外。南山區公司稅務代理報告
深圳市中咨旗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辦公設施齊全,辦公環境優越,為員工打造良好的辦公環境。在深圳中咨旗近多年發展歷史,公司旗下現有品牌中咨旗財稅,中咨旗稅務師等。公司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一般經營項目是:代辦稅務登記、納稅和退稅、減免稅申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理開出增值稅專票,代為制作涉稅文書,以及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承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企業稅前彌補虧損和財產損失的鑒證,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取得《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方可開業)。市場為導向,重信譽,保質量,想客戶之所想,急用戶之所急,全力以赴滿足客戶的一切需要。深圳中咨旗始終以質量為發展,把顧客的滿意作為公司發展的動力,致力于為顧客帶來***的代辦稅務登記,納稅和退稅,減免稅申報,財務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