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受訪的當地獨自售電公司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們并非不愿多簽長協,是因為今年廣東的中長期量太少,獨自售電公司很難簽到年度長協。根據廣東省能源局發布的數據,廣東2021年年度長協規模2100億千瓦時,約占2021年全年市場化交易總電量的78%,而去年這一比例是90%。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對此給出的解釋是,適度縮小年度交易電量,是為了讓市場具備一定的彈性。而獨自售電公司認為,是電力交易中心錯誤地估計了今年的市場情況。對售電公司而言,長協相當于預售,其作用是提前鎖定部分電量的價格,防范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所以,往年廣東會要求中長期交易合同電量原則應占全部市場化電量的90%以上。交易中心通過科學的價格機制,引導電力資源實現高效市場配置。江門立體化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合作
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全部分析了廣東電力市場2021年運營情況,編制了《廣東電力市場2021年年度報告》,供廣東電力市場分析與參考。廣東電力市場累計交易電量2951.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8%。截至2021年底,共有36838家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目錄。2021年廣東中長期電力市場總成交電量2937.2億千瓦時。其中一級市場2788.4億千瓦時,平均成交價差-46.3厘/千瓦時。2021年,供給側結算讓利99.6億元,按結算市場電量計算平均價差-33.8厘/千瓦時;售電公司凈收益5.1億元(不含需求側響應收益),按結算市場電量計算平均價差-1.7厘/千瓦時;用戶(含批發和零售用戶)價差獲利94.5億元,其中用戶價差合同獲利電費119.6億元,超額電費分攤-25.1億元;另外,平衡結算資金1.1億元,用戶變動成本補償、居民損益及輔助服務分攤-3.4億元,用戶凈收益92.2億元。廣州現代電力市場交易中心服務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凝聚各方力量,共促電力市場繁榮穩定。
隔墻售電是如何提出的?它的發展與試點經歷了一個什么樣的過程?2017年3月8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征求對《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意見的函,提出了分布式能源在配電網進行電力交易。文件對包括:光伏發電、風電、天然氣熱電冷聯供、沼氣等生物質發電、余熱余壓余氣發電和小水電等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與配電網內就近電力用戶進行電力交易;電網企業承擔分布式發電的電力輸送和組織電力交易的公共服務,按核定的標準收取輸配電費用(過網費)。
長協量不足,發揮“壓艙石”的作用就大打折扣。“拿不到長協就等于拿不到批發價,再加上今年用電負荷增長,批零倒掛就是這么來的。”九州售電有限公司總經理潘曉輝說。批零倒掛,即批發價高于零售價,電被貴買賤賣。廣東不少售電公司誤判了今年的供需形式,仍以低價與用戶簽約,成為點燃危機的“引線”。有的售電公司今年從用戶側簽到了好幾十億度的電量合同,比去年增長了10億度以上。如今,這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包袱,“電量越多,虧得越慘”。于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流程規范清晰,保障各方權益無虞。
放開兩頭”:發電、售電側充分競爭,引導經營性用戶全部進入市場。電力市場化的是還原電力商品屬性,發電側、售電側放開是體現其商品屬性的必由之路。在發電側,參與電力交易的機組以火電為主,水核風光亦部分參與。2021年10月8日,常務會議提出改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等多項改措施。其中特別提到有序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同時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的通知》(下稱“1439號文”),對電力市場化改內容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它推動電力交易模式創新,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發展新需求。廣州現代電力市場交易中心服務
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秉持公平原則,讓每一筆電力交易都公正合規。江門立體化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合作
隔墻售電發展受阻的幾點原因1、過網費。按照相關規定,對電力用戶(含微電網內部)自發自用以及在10千伏(20千伏)電壓等級且同一變電臺區內消納,免收過網費。“以一個2MW的屋面光伏為例,采用10千伏接入配電網,自發之用之外的電量銷售給附近同一臺區的用戶時,是不用交過網費用的,但電網公司畢竟也投資相應的服務,免掉過網費是不是合理也一直有爭論。”2、交叉補貼。對于交易雙方來講,隔墻售電帶來的比較大優惠源于減少了輸配電價。但到底減少了多少,該交納多少并沒有準確說法。例如隔墻售電的電量是否應該享受交叉補貼的問題一直是行業內爭議的焦點。3、輔助服務。新能源電力具有波動性、間歇性,參與市場化交易就要相應承擔對電網的安全責任,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隔墻售電的電量所產生的交易偏差,要由電力調度機構去負責平衡。那么,這部分輔助服務的價值該如何計算?參與市場交易用戶的公平責任又要如何體現?江門立體化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