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兼并重組主要稅收優惠政策是指在企業合并過程中,對于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政策。該政策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但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具體適用情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而政策內容則是對于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情況下,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投資主體存續是指原企業的出資人必須存在于改制重組后的企業,出資比例可以發生變動。這意味著在企業合并后,原企業的出資人仍然參與新企業的經營,并且他們的出資比例可以發生變化。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江北區合理稅收籌劃目標
稅收籌劃從法律的角度理解,我認為它是一種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行為。一方面稅收籌劃的出發點并不以違反稅法和有關法規為前提,它所利用的是有關法規,尤其是稅收法規的漏洞和稅務機關征管合作的困難,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稅收籌劃具有不違法性。另一方面目前沒有一個國家把稅收籌劃當作一種合法行為,通過法律加以保護,而相反各國稅務當局都在不同程度上開展了反籌劃活動,并將有關反籌劃條款單列或暗含在稅收法規及有關規定之中。象山專業稅收籌劃外包稅收籌劃可以通過合理選擇稅收優惠政策來減少納稅額。
忽視籌劃成本。任何稅收籌劃都有成本(即機會成本),在進行稅收籌劃減輕稅負的同時,也會有相關成本支出。如企業運用轉讓定價方式減輕稅收負擔,就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在低稅區或國際避稅地設立機構;在稅收籌劃前進行必要的稅務咨詢,甚至需要聘用專業的稅務為其策劃等。又如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將一般納稅人身份轉換為小規模納稅人,就會因為不能使用增值稅發票而喪失一部分客戶。再如重新選擇折舊計提方法和存貨評價方式等,也要花費相應的成本。總之,在稅收籌劃時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以判斷在經濟上是否可行和必要。否則,很有可能得不償失。
稅收籌劃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稅后利潤化也只是稅收籌劃的階段性目標,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化才是它的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如果企業稅收籌劃方法不符合生產經營的客觀要求,稅負抑減效應行之過度而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那么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損失風險的發生。稅收籌劃成本包括顯性成本和隱含成本,其中顯性成本是指開展該項稅收籌劃所發生的全部實際成本費用它已在稅收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隱含成本就是機會成本,是指納稅人由于采用擬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利益。例如企業由于采用獲得稅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資金占用量增加,資金占用量的增加實質上是投資機會的喪失,這就是機會成本。在稅收籌劃實務中,企業常常會忽視這樣的機會成本,從而產生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稅收籌劃通常具有嚴謹的措辭和明確的規定。
開展稅收籌劃,管理層是否樹立起節稅意識是關鍵。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特征就是它的營利 性,它追求的是稅后收益的化,理所當然應該推崇稅收籌劃的運用。但是,在實現實的法人治理結 構中,經營管理才往往不是企業的股權所有者,在這種現狀下,管理層會鑒于自已的政績、考核激勵機 構先進因素,考慮的大都是企業利潤總額的化。而利潤總額的化與稅后收益的化又經常是 一對矛盾體。稅收籌劃作為一項嚴密細致的規劃性工作,必須依靠自上而下的緊密配合,離開了決策的 支持,就毫無意義可言。+稅收籌劃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違反稅法規定。象山專業稅收籌劃外包
稅務籌劃過程促使企業對自身的經營活動、財務活動等進行梳理。江北區合理稅收籌劃目標
折舊是為了彌補固定資產的損耗而轉移到成本或期間費用中計提的那一部分價值,折舊的計提直接關系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折舊具有抵稅作用,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所需繳納的所得稅稅款也不相同。因此,企業可以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收籌劃。 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前提下,所得稅的遞延繳納相當于取得了一筆無息。另外,當企業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時,延長折舊期限把后期利潤盡量安排在優惠期內,也可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稅負。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異,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江北區合理稅收籌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