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第十五條提供納稅申報咨詢業務的,在簽訂業務委托協議后,應當獲取委托人出具的管理層對其提供各項資料和陳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的承諾聲明。第十六條稅務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委托事項的需要選定具有勝任能力的涉稅服務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第十七條...
業務工作底稿歸檔是否及時。第四十四條稅務師事務所應當根據一般稅務咨詢業務工作底稿設置臺賬,為按照49號公告和43號公告要求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涉稅專業服務總體情況表》提供依據。第八章業務檔案第四十五條稅務師事務所承辦一般稅務咨詢業務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業...
如對稅款法律條文中關乎的納稅人的確定、應納稅額的計算,納稅申報、減免稅申請等方面的內容。2.稅賦國策方面的咨詢。主要是對有關國家稅收政策方面的釋疑解難。包括稅款法規、法律的政策性條文,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地方當局頒布的當局規章和地方稅賦規章。其中...
主要特點編輯播報稅務代理作為民事代理中的一種委托代理,主要特點表現如如下幾個方面:1.公正性。稅務代理機構不是稅務行政機關,而是征納雙方的中介結構,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客觀地評價代理人的經濟行為;同時代理人必須在法律范圍內為被代理人辦理稅收事宜,、公正地...
與施工單位協商是否索賠。若由于監理單位的失職或錯誤指揮造成設計變更應由監理單位承擔一定費用。由于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供應的材料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費用應由設備供應單位負責。于施工單位的原因、施工不當或施工錯誤,此變更費用不予支付,由施工單位自負,若對工期、質量...
與施工單位協商是否索賠。若由于監理單位的失職或錯誤指揮造成設計變更應由監理單位承擔一定費用。由于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供應的材料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費用應由設備供應單位負責。于施工單位的原因、施工不當或施工錯誤,此變更費用不予支付,由施工單位自負,若對工期、質量...
從而有可能削弱審計服務競爭力,這會對審計服務的質量產生負面影響。2.形象。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性的評價基礎主要是其形式上的,即使注冊會計師確實保持了實質上的性,但是社會公眾的認知是注冊會計師偏袒公司,審計報告的有效性便大打折扣。非審計服務對策編輯在我國,...
終止的具體事項由以方協商解決。第七章稅務代理業務檔案的管理第三十九條稅務師事務所承辦代理為務必須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第四十條稅務代理檔案是如實記載代理業務始末、保存計稅資料、涉稅文書的案卷。代理業務完成后,應及時將有關代理資料...
其代理資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考核認定。第十一條參加稅務師資格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和經考核認定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核發稅務師資格證書。第十二條取得稅務師師資格證書者,要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提出書面...
稅務代理是代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屬性,屬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種。具體來說,稅務代理就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國家對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注冊登記制...
納稅人應當詳細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相關的資料包括會計賬簿、憑證、報表及相關的章程、協議、合同、證書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稅務代理工作報告和涉稅文書稅務中介機構提供稅務代理服務應提供交付終的工作成果即稅務代理工作報告或涉稅文書。稅務代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體;(二)被代理人授意稅務代理人實施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造成代理錯誤或...
注冊稅務師對稅務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的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稅務代理人的義務。(1)注冊稅務師在辦理代理業務時,應向被代理人或有關稅務機關出示由國家稅務總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核發的注冊登記證明。注冊稅務師對其代...
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進行代理、單項代理或常年代理臨時代理。注冊稅務師從事代理業務,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團體、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注冊稅務師有權根據中介機構代理業務需要,查詢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
必然性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任何企業均以稅后凈利潤大化作為終目標,這一客觀狀況卻與稅收本身具備的強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間,企業追求稅務成本小化的動機,導致企業和間的信息不對稱。加上國家稅收執法環境不斷變化,以及企業管理者、財務工作者對相應政策法規理解程度...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17號2001年10月8日為了進一步規范稅務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
稅務代理公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和《合伙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確認批準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中介組織。不允許自然人或注冊稅務師以個人名義承接稅務代理業務。具備條件股份制公司的條件(一)有3名以上符合發起人條件...
代理記賬則是依據《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開展業務的。業務范圍不同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代理記賬是指...
第二十七條稅務代理工作底稿的基本內容包括:(一)委托人名稱;(二)委托業務項目名稱;(三)委托業務項目時間或期限;(四)委托業務實施過程記錄;(五)委托業務結論或結果;(六)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七)復核者姓名及復核日期;(八)其他說明事項。第二十八條...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17號2001年10月8日為了進一步規范稅務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
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確立和終止第二十八條稅務師承辦代理業務,由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統一受理,并與被代理人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委托代理協議書應當載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應...
應當參加全國統一舉辦的稅務師執業培訓。注冊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稅務師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所屬稅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等。稅務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全國統一制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負責發放。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有稅務師執...
納稅人應當詳細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相關的資料包括會計賬簿、憑證、報表及相關的章程、協議、合同、證書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稅務代理工作報告和涉稅文書稅務中介機構提供稅務代理服務應提供交付終的工作成果即稅務代理工作報告或涉稅文書。稅務代理工作...
對理事會負責。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第二十五條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尤其涉及到不同經營業務活動時,如何更好的規劃企業收入的涉稅問題、如何判定代扣代繳稅金問題,都已成為外商投資企業發展中需要研究的重點課題。如:涉及到的增值稅(VAT)、營業稅(BT)、所得稅(CIT)、個人所得稅(IIT)、處稅收、外匯稅收等等,怎樣合理安...
第三十三條被代理人或稅務代理人按規定單方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終止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同時公布終止決定。第六章稅務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第三十四條稅務代理人有權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代理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委托的稅務事宜。第三十五條稅務代理人依...
第十六條稅務代理計劃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一)委托人的基本情況;(二)代理事項名稱、要求及范圍;(三)審驗重點內容及重點環節的選擇;(四)采取的方法及所需的主要資料;(五)代理工作及實施進度和時間預測;(六)人員安排及分工;(七)風險評估;(八)代理費用...
這為我國建立和推行稅務代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我國積極推行稅務代理制度,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強化稅收征管工作的內在要求。實踐表明,在稅收征管工作中實行稅務代理制度,既有利于形成納稅人、代理辦稅機構、稅務機關三方相互制約的機制,協調...
其工作機構是按本辦法規定設立的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的機構。稅務師必須加入稅務代理機構,才能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第五條稅務代理人實施稅務代理行為,應當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選擇為前提,以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公正執行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在事務所執業,并且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工作;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稅務代理許可證湖南美好未來財務咨詢是目前長較的機構,包含工商代理,稅務,代理記帳等業務。關系責任稅務代理的相關法律關系主要是指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