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發布與申報組織。省科技廳根據廣東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布局,以及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發布申報指南。申報單位根據指南要求組織申報,其中省市共建重點實驗室申報須經所在地級以上市人民政*書面推薦,明確地市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省科技廳會同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評審和論證,依據**評審和論證結果擇優立項。批準立項后,省重點實驗室建設依托單位與省科技廳正式簽訂任務書,同時制定建設實施方案,并報省科技廳備案。任務書與建設實施方案是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的主要依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企業不再受理申報。梅州區級工程中心認定
根據功能定位和目標任務不同,省重點實驗室主要分為學科類省重點實驗室和企業類省重點實驗室。為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促進優勢特色學科發展,主要面向粵東西北地區或特色優勢學科,設立學科類、企業類省市共建省重點實驗室。根據建設需要,相應增設新的省重點實驗室類別。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經費由依托單位負責保障,各級財政統籌予以支持。相關經費單獨核算、專款專*,主要用于保障實驗室科研活動開展、人才隊伍建設與設施設備運維等。清遠工程中心認定代理商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新藥證書、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
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九)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數:指依托單位主持或參加制定,目前仍有效執行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數量。(十)市(區)級科研平臺:經科技管理部門認定(建設)的科研平臺。(十一)企業研發機構成立文件:指申報單位用于認定工程中心的研發載體(內設研發機構)成立文件。(含相關管理制度)(十二)產學研合作模式:技術受讓、技術開發、共建研發機構或實驗室、聯合培養人才、技術咨詢或服務等。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是省重點實驗室的管理部門,主要職責:(一)負責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頂層設計和體系布局,編制并實施省重點實驗室總體規劃和發展計劃。(二)批準省重點實驗室的建立、調整和撤銷,組織省重點實驗室申報評審、跟*管理和考核評估等。(三)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實施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依托單位是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一)整合各類創新資源,提供人員、經費、設備、場地等科研基礎條件保障,解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中的實際問題。(二)聘任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和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三)組織實施省重點實驗室年度考核,配合省科技廳做好省重點實驗室管理、評估、材料審核等工作。(四)堅持黨的領導,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推動黨建工作與省重點實驗室業務工作深度融合。近半年社保或納稅證明或勞務合同等專職人員證明材料。
申報條件:(三)科研成果。依托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單位近3年牽頭或參與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四)管理機制。申報單位原則上已建有市(區)級科研平臺,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五)鼓勵有較強創新實力的新經濟企業建設工程中心。制定相關知識產權管理、人才激勵、成果轉化、運行監管等制度。梅州區級工程中心認定
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梅州區級工程中心認定
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五)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數:指工程中心內部直接參與研發項目人員,以及研發活動的管理和直接服務的人員。不包括全年累計從事研發活動時間占制度工作時間10%以下的人員。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數占比中心專職研發人員數50%以上。(六)研發項目:指近三年立項并開展研發(制)的項目,包括以前年份立項仍繼續進行研發(制)的研究開發項目或課題,不包括委托外單位進行研發的項目。梅州區級工程中心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