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完善“守重”企業公示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和制度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守重”企業公示各項工作機制,并結合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使之上下互補、左右互聯,形成整體合力,增強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推進企業信用建設的系統性。進一步完善“守重”企業信用標準體系和軟件系統:各地要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積極向總局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守重”企業信用標準與時俱進、更加符合信用建設的時代特征,使軟件系統評測結果更加客觀公正、滿足社會監督的要求。集中在各大媒體或報刊公示讓企業和各行各業的大企業同臺展示,提升企業實力、形象。清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
屬于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更正范圍的,承擔公共信用服務的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轉交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辦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自收到轉交的異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更正的決定,并告知承擔公共信用服務的機構;承擔公共信用服務的機構應當自收到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決定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更正或者取消異議標注,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已共享到其他系統、網站的公共信用信息,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更正后,有關單位應當自收到更正信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云浮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經營效益好,同意將本企業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或銷售額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
“合同”是指企業的經營合同,不包括企業與其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等。“公示機關”是指負責對公示企業在守重公示平臺上進行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督機關”是指負責對申請企業資料的核查和受理、數據傳送至守重公示平臺、公示企業投訴信息的處理和反饋、公示的撤銷和撤回等工作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推薦單位”是指獲得監督機關的委托,開展公示活動的宣傳發動和推薦工作,并向監督機關推薦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企業的行業協會(商會)。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依企業申請,對符合公示條件的企業的上一年度合同簽約履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監管信息,通過“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網上公示系統”向社會予以公示的行為。“申請企業”是指經本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并自愿申請參與公示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公示企業”是指經核查符合公示條件并通過守重公示平臺予以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每年3月15日為企業向推薦單位或監督機關提交公示申請書面材料的截止時間。
對失信主體采取懲戒措施應當遵循合法、關聯、比例原則,與失信主體失信行為相關聯,與其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影響程度相適應,依照失信懲戒措施清單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確保過懲相當。禁止在法律、法規或者國家規定外增設懲戒措施或者加重懲戒。對輕微偶發失信行為及時改正或者采取補救措施,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后果,免于失信懲戒的,可以采取適當方式給予提醒。將信用主體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應當出具并送達決定文書,載明事由、依據、失信懲戒措施提示、移出條件和程序以及救濟措施等。禁止不按照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擅自認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向監督機關或推薦單位提出申請。清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清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
(二)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者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傳*、無證照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者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三)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裁判或者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是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的;(四)拒絕、逃避兵役等拒不履行**義務,危害**利益的。清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