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點實驗室主要職責:(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解決重大科學問題,攻克共性、關鍵技術,不斷向科學技術廣度和深度發展。(二)引進培養一批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和科研團隊,建設高素質科研人才隊伍。(三)科學配置科技資源,提升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實現開放共享,創新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四)組織國內外科技交流合作。(五)嚴格遵守科技保密、科研誠信、科技倫理、實驗室安全等相關規定。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揭陽代理工程中心認定
省重點實驗室統籌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科學儀器的高效運轉和開放共享,提高設備利用效率。省重點實驗室秉持開放合作理念,積極吸引和對接國內外優勢創新資源,通過訪問學者、開放課題、大型科研儀器共享等多種方式開展科技合作交流。同時,加強與國家實驗室、廣東省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一帶*路”聯合實驗室、粵港澳聯合實驗室、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其它科技創新平臺和大科學裝置的協同創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省重點實驗室應規范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由省重點實驗室完成的專著、論文等研究成果,須標注省重點實驗室名稱,專*申請、技術成果轉讓、申報獎勵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番禺區代理工程中心認定同一行業或領域可設立多個工程中心。
申報條件:(一)單位規模。依托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企業單位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少于150萬元且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高等院校申報須依托省“沖補強”重點學科或品牌專業及高水平專業群,且近3年在該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科研院所單位近三年在該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二)科研條件。依托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實驗、檢測、分析的研發設備(不含生產設備),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工程技術隊伍,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粵東西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50%。
工程中心建設期一般為2年,工程中心完成建設任務后,應及時提出驗收申請。省科技廳按《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方案》進行檢查評議和驗收。提前完成組建任務的工程中心可提前申請驗收。對不能按期完成建設任務的工程中心,經申請同意,可給予不超過1年的建設延長期,期滿后仍不能完成建設任務的,取消其工程中心資格。工程中心每年須按要求履行有關統計義務,每年1月底前向省科技廳提交上一年度工作總結,作為工程中心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管理辦法要求的學歷及職稱證明材料。
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發布認定工作通知。認定程序:(一)企業按認定工作通知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后,向所在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屬企業按程序向注冊地所在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二)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及當年的認定工作通知,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按要求報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單位提供的財務報表。南沙區備案工程中心認定
研究開發任務具體可行。揭陽代理工程中心認定
工程中心認定背景和意義(1)國內外相關產業化發展和技術現狀與發展趨勢;(2)依托單位經濟實力及在同行業發展中的技術水平和地位;二、依托單位現有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實力和水平(1)近三年中心已開發的主要項目(突破的關鍵、共性技術及為產業化生產提供的成熟、配套工藝、技術及裝備;推出的新產品,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等);(2)中心工程化研究、開發、設計和試驗的能力,設備、場地等基礎設施情況;(2)中心近三年知識產權情況;(3)中心工程技術開發隊伍(包括中心負責人、科研帶頭人及工程技術開發成員等);(4)產學研合作情況(產學研合作、人員培訓與開放服務等)揭陽代理工程中心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