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六)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七)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在職證明材料(近3個月社保或納稅證明);學歷及職稱證明材料。(八)市(區)級科研平臺的證明文件。(九)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高校和科研院所申報單位需提供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完成的標志性成果證明材料,且不少于3項;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工程中心,需提供聯合共建協議并附上實質性開展產學研合作的證明材料。(十)新經濟企業需提供股權投融資或者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證明材料;近3年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或獎勵的證明材料(如:重點專項、科技獎勵、創業大賽、創新團隊、專*獎等)。相對集中的工程技術試驗場地。江門備案工程中心認定
申請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二)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合作渠道,創新成果顯*,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較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技術和品牌;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能將科技成果及時轉化為技術標準;(三)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制造業及其他行業(其他行業主要指:與制造業發展相關的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億元;河源工程中心認定時間單位提供的財務報表。
鼓勵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在研發、試驗、檢驗檢測、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等方面組織開展創新能力項目建設。支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牽頭或參與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主導或參與制訂國際、國家、地方、行業、團體標準,支持申報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等。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每年按要求審核本地區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更名、重組等變更情況并匯總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確認并公布變更、撤銷情況:(一)評價年度的變更、撤銷情況,與當年評價結果一并公布;(二)非評價年度的變更、撤銷情況,與當年認定結果一并公布。
作為獨*法人的省級工程中心,可視同省級科研機構直接向省科技廳申請科技計劃項目,省科技廳在年度科技計劃立項時,優先支持工程中心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對產業化導向明確的省級重點以上科研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當建有省級以上工程中心。鼓勵工程中心將可開放共享的儀器、設備及成套試驗裝備加入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工程中心優先、優惠使用全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入網儀器設備。本辦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工程中心建設期一般為2年,工程中心完成建設任務后,應及時提出驗收申請。科技項目證明材料(立項文件、項目合同、中期評估報告或結題驗收報告等任意一項)。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遴選具備資質和條件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職能轉移承接單位,指導監督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運行評價等工作。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配合做好本地區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評價、管理等工作。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職能轉移承接單位依據管理辦法、工作指南以及當年度通知等,組織對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和評價材料進行評價。凝聚培養創新人才、構建協同創新網絡、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其他有利于開展評審工作的佐證材料。海珠區輔導工程中心認定
穩定專業化的技術隊伍。江門備案工程中心認定
省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為在廣東注冊的法人單位。其中,學科類省重點實驗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機構等法人單位建設,企業類省重點實驗室主要依托研發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躍度高、研發條件好、科技創新實力強的企業法人單位建設。省重點實驗室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 研究領域、內容明確,近中遠期建設目標清晰。(二) 科技優勢明顯,在本領域、本行業處于國際、國內或省內先進水平;科研實力雄厚,能承擔和完成國家及廣東省重大科研任務,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三) 科研人員隊伍素質優良、規模適中、結構優化、能力突出,且保持相對穩定。(四) 實驗室主任、學術帶頭人科研,學術水平高,學風正派民主,注重團結協作,實驗室主任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能力。(五) 科研用房和場地相對集中且面積充足,科學儀器設備居國內*流水平并對外開放使用。(六) 科研組織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比較完善,創新文化氛圍良好。(七) 具備良好的實驗室科研基礎,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已建設運行2年以上的省直和地市等部門建設的重點實驗室。江門備案工程中心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