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服務行業組織以及有市場信用信息采集需求的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可以依法記錄自身業務活動中產生的市場信用信息,或者根據服務和管理的需要依法記錄其會員、入駐經營者等的市場信用信息。鼓勵信用主體以聲明、自主申報、社會承諾、簽訂共享協議等形式,向市場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服務行業組織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提供自身的市場信用信息。查詢日志應當記載查詢主體、時間和內容等,并長期保存。有利于開拓有實力的經銷商和代理商和消費者。揭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
監督機關原則上不主動對申請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但可應企業要求,為企業提供相應的指導和幫助。每年5月15日為監督機關核查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監督機關應將通過材料核查的申請企業名單以書面形式征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在誠信經營方面的意見。監督機關應將征求到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同意公示的意見通知申請企業,對經核實不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企業,不予公示,并發出《不予公示通知書》。監督機關每年5月20日為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揭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依企業申請,對符合公示條件的企業的上一年度合同簽約履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監管信息,通過“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網上公示系統”向社會予以公示的行為。“申請企業”是指經本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并自愿申請參與公示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公示企業”是指經核查符合公示條件并通過守重公示平臺予以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對于冒充公示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社會公眾可以向監督機關投訴舉報。監督機關核實并依法處理,該企業終身不得參加公示活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牌匾和證書是企業已在守重公示平臺公示的證明,其樣式由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公示企業自愿選擇是否制作牌匾、證書。公示企業申請制作的,須在正式公示后方可制作,相關費用由企業直接向牌匾制作企業支付。當年度的公示企業牌匾和證書落款為公示企業的監督機關;連續公示十年及以上的公示企業可制作連續十年及以上公示牌匾和證書,落款為“公示機關: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企業的監督機關不變。加蓋公章的有關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復印件。
公示企業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通過守重公示平臺對本企業當年上半年合同簽約履約相關數據進行更新。各級監督機關應牽頭協調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臺對公示企業的優惠扶持措施,并將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優惠扶持措施在守重公示平臺向社會公開。公示企業可憑《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享受各項優惠扶持措施。社會公眾可通過守重公示平臺對公示企業在合同簽約和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和投訴。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達100%。揭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
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揭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
申請企業應通過守重公示平臺提出申請,并同時提交以下書面材料:(一)《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二)《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三)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四)加蓋公章的有關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復印件;(五)加蓋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復印件;(六)其他有關證明材料。首*申請企業提供第*)、(三)、(四)、(六)項材料;已參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業,提供第(二)、(三)、(五)、(六)項材料。揭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