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本省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加強對守信行為的倡導和褒揚,依法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和約束。國家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實行清單制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可以制定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并根據工作需要適時更新。縣級以上人民政*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更新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制定、更新守信激勵措施清單時,應當明確激勵實施對象、實施方式、實施主體等內容;應當公開征求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同意并向社會公布。地級以上市、縣級人民政*制定、更新的守信激勵措施清單,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社會信用主管部門備案。向監督機關或推薦單位提出申請。汕尾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
合同行為規范;8.書面合同簽約率;9.合同示范文本使用;10.合同格式條款制訂或使用;11.合同簽訂授權委托;12.合同簽訂審批;13.合同檔案和臺賬管理;14.合同爭議解決處理;15.客戶資信商賬管理;(四)合同履約狀況好;16.收入性合同履約率;17.支出性合同履約率;18.期末應收款占收入性合同總額比例;19.期末應付款占支出性合同總額比例;20.合同變更率;21.合同解除率;22.合同爭議率;23.爭議解決率;24.合同撤銷率;25.合同未履行率;(五)經營效益達到較高水平;26.營業收入增長率;27.主營業務利潤率;28.凈資產收益率;29.資產負債率;30.速動比率;31.應收賬款周轉率;32.逾期賬款占應收賬款比例;33.逾期賬款占應付賬款比例;(六)社會信譽好;34.社會責任;35.榮譽記錄;36.舉報投訴。汕尾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依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扶持措施。
通過申報資格審核后可申報參加“守重”企業公示活動。職責分工:工商總局、省級和副省級市以及省轄市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包括直轄市所轄區縣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按照本意見要求,分級開展“守重”企業公示活動。工商總局負責對全系統“守重”企業公示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總局“守重”企業公示。各省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總局公示活動的落實、公示資格審查等,并負責本地區“守重”企業公示工作的制度設計、組織開展和指導監督。
信用主體有權獲取自身社會信用信息的歸集、采集、公開、共享、查詢和應用情況,以及其信用報告載明的信息來源和變動情況。信用主體享有查詢自身社會信用信息的權利。信用主體有權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不限次數免*查詢自身公共信用信息;通過采集其市場信用信息的服務機構每年不少于兩次免*獲取自身信用報告。查詢非公開的社會信用信息的,應當取得信用主體的授權并約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用主體提出不公開自身表彰獎勵、志愿服務、慈善捐贈或者見義勇為信息的,應當尊重其意思表示,不予公開。有利于廣告宣傳網站推廣。
各地應加強對已公示企業的抽查工作,重點檢查公示企業是否存在合同失信行為及其他重大失信行為。抽查可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進行,每年抽查總數不少于公示企業數的3%。上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委托下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抽查。撤銷公示:“守重”企業在公示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其公示資格,并視情況公示其撤銷原因:1.企業破產、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2.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公示的;3.有重大違法行為,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4.企業被舉報存在失信行為,經核實屬實的;申請企業應通過守重公示平臺提出申請。汕尾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汕尾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社會信用信息安全的行為:(一)虛構、篡改、違規刪除社會信用信息;(二)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社會信用信息;(三)泄露未經授權公開的社會信用信息;(四)泄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社會信用信息;(五)非法買賣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社會信用信息;(六)違法違約存儲、使用、加工、傳輸個人社會信用信息;(七)未采取安全保護措施違法違規處理個人社會信用信息;(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汕尾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