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鐵路發生特別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緊急轉移人員超過10萬、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48小時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行的旅客列車,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往地方鐵路或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的旅客列車,發生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的事故。 上海尊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力于提供安全評估咨詢 ,有需求可以來電咨詢!福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咨詢報價
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上述行車事故時,按管理權限,由所在地省級人民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并按其規定組織處置。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很大程度地減少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運輸。分秒必爭,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實行分工負責。在統一領導下,鐵道部和有關部門、事發地人民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鐵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江西安全管理咨詢項目上海尊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提供安全評估咨詢 的公司,歡迎您的來電!
安評職評相關咨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健康委員會第5號令《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職業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1]檢測類型目前主要有三類四項。一大類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分為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現狀評價三項。另一類是日常檢測與評價,還有一類是放射防護檢測與評價。這幾項都是分別做的,不可混同。上海尊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安全評價、職業衛生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和咨詢、安全和職業衛生咨詢服務的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公司具有上海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及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頒發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及其他相應資質,同時也是上海市安全生產協會理事單位。
安評職評相關咨詢: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如果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申請職業病診斷。職業病診斷時會綜合以下因素:病人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上述資料;勞動者和有關機構也應當提供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資料。職業病診斷、鑒定過程中,用人單位不提供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的,診斷、鑒定機構應當結合勞動者的臨床表現、輔助檢查結果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并參考勞動者的自述、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日常監督檢查信息等,作出職業病診斷、鑒定結論。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有異議,或者因勞動者的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無用人單位提供上述資料的,診斷、鑒定機構應當提請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上海尊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為您提供安全評估咨詢 ,歡迎新老客戶來電!
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本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上海尊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力于提供安全評估咨詢 ,有想法可以來我司咨詢。工程安全體系咨詢公司
上海尊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為您提供安全評估咨詢 ,有想法可以來我司咨詢!福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咨詢報價
安評職評相關咨詢: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有關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福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咨詢報價